在飞机上携带食物时,请遵循以下规则:
允许携带的食物
饼干、面包、蛋糕等干式零食。
密封包装的干式食品,如薯片、巧克力等。
新鲜水果,如苹果、橘子、香蕉等,无特殊气味且汁水不易流出。
坚果类,如杏仁、核桃等,但注意不要超过规定量。
奶酪、巧克力等固态小食。
未开封的罐装或瓶装饮料,如可乐、果汁等。
不允许携带的食物
液体和半固体食品,如酸奶、果酱等,容量通常不能超过100毫升,并需放在透明塑料袋中。
带有汤汁的食物,重量超过3.4盎司的液体和凝胶。
自热食品,如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
气味浓重的膨化食品,如虾片、薯片等,以免影响机舱内空气。
其他注意事项
携带的食物重量一般不能超过5千克。
酒精饮料的酒精度不能超过140。
过安检后,可以在候机区购买饮料带上飞机。
请确保遵守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