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的编制类型包括 事业编和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通常由本级人民政府招聘,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并报当地县级消防机构备案。这些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一线消防员中,有一部分使用事业编制,属于工勤岗位,主要是原来的士官。
行政编制
消防队的队长和副队长通常使用行政编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此外,还有一部分消防队员没有编制,采用合同制管理,这主要是新招聘的人员。
建议
具体编制类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单位而有所不同,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消防大队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