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常指的是那些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用于载客、运输货物或进行特种作业的轮式车辆。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汽车:
使用内燃机作为动力的车辆,如小轿车、客车、货车、拖拉机等。
摩托车:
使用内燃机或电动机作为动力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如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等。
电动自行车:
使用电动机作为动力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速度、质量、尺寸等要求。
电动车:
使用电动机作为动力的四轮及四轮以上的载货或载客车辆。
特种车辆:
包括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车等特定用途的车辆。
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
如轮式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车等,以及全挂车和半挂车。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尽管它们也有动力装置,但根据相关法规,并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以上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标准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