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简而言之,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完成社保的申报和缴纳。
具体到缴纳时间,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但以下是一些通常的做法:
一些公司可能选择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如11日至30日之间缴纳社保费用。
有的地区可能规定社保费用在每月的1-10日进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11日至月底为申报和缴纳时间。
另外,有信息提及公司可能会在每月的19号之前为员工缴纳社保,以便社保局能在次日划扣相关费用。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操作来确认社保的缴纳时间。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