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阿敏
1989年,在黑龙江演出五天赚了6万元,偷税漏税4万元,被罚款60多万人民币。
1994至1996年间,偷税漏税106.08万元人民币,被罚款60多万人民币。
刘晓庆
1996年,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1458.3万元人民币,被判处一年徒刑并处罚金。
范冰冰
2018年,因“阴阳合同”事件,少缴税款2.48亿元人民币,逃税1.34亿元人民币,被罚款8.84亿元人民币。
郑爽
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款2.99亿元人民币。
邓伦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人民币,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人民币。
薇娅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人民币,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人民币,被罚款13.41亿元人民币。
这些案例中,涉及的明星因逃税问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罚款、补缴税款,以及公众形象的损害。税务问题在娱乐圈中并不罕见,但如此高额的金额和严重的后果通常会引起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