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物品分为多个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枪支及弹药:
包括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管制器具:
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爆炸物品:
包括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其他爆炸物品及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包括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爆或窒息、助燃气体等。
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包括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等。
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包括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吸毒工具等。
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包括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以及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其他物品: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这些管制物品因其潜在的危险性或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携带、使用或传播这些物品可能触犯法律,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