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是指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进行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具体来说,性侵包括强奸、性骚扰、猥亵等行为,涉及以下方面:
强奸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包括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性骚扰
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作与性有关的行为。
包括露体、窥淫等行为。
猥亵
对他人进行与性有关的身体接触,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身体自主权。
例如,强行拥抱、亲吻、抚摸等行为。
其他相关行为
包括强迫他人进行非意愿的性行为,如口交、肛交等。
胁迫型性侵害,利用权势、地位、职务之便进行利诱或威胁,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暴力型性行为。
构成要素
客体:
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客观方面:
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主体:
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量刑标准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注意事项
性侵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手段、侵害对象及后果等因素。
在具体案件中,是否构成性侵需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建议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及时报警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