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的组合规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对称与均衡
对称:以一条线为中轴,左右(或上下)两侧均等。
均衡:组成整体的两个部分在形体、色彩、质地诸方面大致相等。
比例与尺度
比例:对象各部分之间、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大小关系,以及个部分与细部之间的比较关系。
尺度:对象的整体或局部与人的生理或人所习见的某种特定标准之间的大小关系。
节奏与韵律
节奏:一种条理性、重复性、连续性的律动形式,反映了条理性、秩序美。
韵律:在节奏的基础上,有规律的重复,有组织的变化。
对比与调和
对比: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鲜明,如虚实、疏密、繁简、大小、粗细、长短、聚散、主次、轻重、方圆、曲直、胖瘦、强弱、黑白、冷暖、远近等。
调和:色彩或内容趋于一致,如冷暖对比、红橙黄色调趋同。
统一与变化
统一:各构成要素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色彩单一,给人以秩序感。
变化:在统一的基础上引入变化,如统一均匀的绿色西瓜中引入打开的红色半块西瓜。
多样统一
多样:丰富的素材和色彩、表现手法的多样化。
统一:变化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视觉形象。
这些规律在艺术和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帮助创作者和观众理解和感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