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执行职务时需要出示的证件主要包括:
人民警察证:
这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警官证:
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需要出示,以证明警察身份。
工作证:
在执行任务时使用的证件,证明警察的工作身份。
驾驶证:
证明警察具有驾驶汽车的能力。
消防证:
证明警察具有扑救火灾的能力。
执法资格证:
证明警察具有执法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持枪证:
证明警察具有合法持枪的资格。
其他相关证件:
如公务员证、特警运动员证、法制考司证、网监计算机证、内勤注会证、心理师资格证等,根据警察的具体职责可能需要持有的证件。
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时,不需要出示证件,但在便衣情况下或需要表明身份时,应出示相应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