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的排名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 省委书记通常排在第一位;
2. 省党委副书记、政府正职排在第二位;
3. 专职省委副书记排在第三位;
4. 其他常委成员的排名则根据其资历、任职时间、晋升时间等因素综合考量。
排名与权力大小的关系:
常委的排名并非完全对应其权力大小,更多是反映其资历和党内地位;
实际权力和影响力是由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决定的。
在各省(新疆、西藏除外)省委常委的排序中,前三位常委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分别是:
1. 省委书记
2. 省长
3. 专职省委副书记
其他常委的排名一般按照以下顺序:
1. 担任现职省级常委时间最早的排在最前边;
2. 如果常委班子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是同时任的省级常委,那么任副部级实职时间最早的常委排在前面;
3. 如果是两人同时任的副部级实职,同时任的省级常委,那么年龄大的就排在前面。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且排名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