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常根据职能划分不同的部门,常见的部门设置包括: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
2. 政治部:负责党建、人事、编制和团建等工作。
3. 检察业务部门:根据不同的职能,一般分为第一至第五检察部,可能还包括第六至第九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公诉、执行检察、民事与行政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和案件管理等。
4. 司法行政部门:可能包括监察局、国际合作局、计划财务装备局等,负责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 司法警察部门: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和执法活动。
6. 其他部门:可能包括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党委等,负责相关专门工作。
具体的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设置了12个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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