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之父是捷克教育家约翰·阿摩司·夸美纽斯(John Amos Comenius)。他于1632年出版了《大教学论》,在其中,夸美纽斯奠定了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基础,并提出了许多对后世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影响的教育思想和原则。
主要贡献:
教育学建立在心理学之上:
夸美纽斯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利用学生原有的知识引起兴趣和注意,从而获得新知识的过程。
教育目的:
他提出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永生做准备,现实目的是培养具有学问、德行和虔信的人。
泛智教育:
夸美纽斯主张普及教育,即“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
班级授课制:
他详细论述了班级授课制,为近代课程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教学原则:
提出了直观性、循序渐进性、巩固性等教学原则。
教育适应自然:
认为教育应该顺应自然规律。
夸美纽斯的这些贡献和理论,特别是他的《大教学论》,标志着教育学作为一门学术领域开始走向成熟,因此他常被称为教育学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