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项目主要包括: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 避孕药品和用具;
3. 古旧图书,即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 免税的饲料产品,如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
9. 制种企业在规定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10. 符合规定标准的有机肥产品;
11. 图书在批发、零售环节;
12. 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在批发、零售环节;
13. 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收入;
14. 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
15.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运输收入;
16.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
17. 保税交割的货物期货品种业务;
18.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规定限额的。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整理得出,具体免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