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晚育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为98天;
晚育假额外增加30天;
如果生育过程中难产,可再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此,2017年晚育的总产假天数为:98天(基本产假) + 30天(晚育假) = 128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是基于2017年的规定,不同年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调整。
2017年晚育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为98天;
晚育假额外增加30天;
如果生育过程中难产,可再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此,2017年晚育的总产假天数为:98天(基本产假) + 30天(晚育假) = 128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是基于2017年的规定,不同年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