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创作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演员与角色的统一:
演员在创作过程中应强调主体创造性,处理好演员与角色的矛盾,达到演员与角色的高度和谐与统一。
艺术境界的统一:
优秀的表演必须达到三个统一,即演员与角色的统一、艺术与生活的统一、体验与体现的统一。
真实性:
表演者需要尊重和还原音乐作品的原始意图和情感,忠实于原作,同时传达作品的精神内涵。
历史性:
音乐作品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风格和特征,表演者需要理解和掌握作品所处的历史时期,将历史感融入表演。
艺术性与个性化:
表演者应在忠实于原作的基础上,运用个人风格和创新思维,使表演更具个性化和生动性。
专注与放松:
演员在表演时应该保持专注,专注于肢体、语言、心理的表达,同时也要保持放松,以便真实地展现角色。
体验与表现:
体验派主张演员在每次排演和每一场演出时都应体验角色的情感,而表现派则主张演员在排演场排演时体验角色的情感,并在演出时冷静再现。
形与神的关系:
在曲艺表演中,讲究表演者通过特定的动作、神态等方式,为听众呈现出可视化的形象,同时保持演员与角色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
这些原则指导着演员在创作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表现角色,传达作品的精神内涵,以及实现艺术上的创新和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