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的措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稳定就业岗位
延续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落实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和社保补贴等政策。
拓宽就业渠道
支持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培育数字经济、银发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增长点。
加大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力度。
提升就业技能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养老照护等领域需求。
优化就业服务
组织招聘活动,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保障重点群体
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畅通基层成长成才路径。
激发就业创业活力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优化政策支持、场地提供、资源对接。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协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减轻企业负担
保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就业服务,减少劳动力市场摩擦。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统筹城乡和地区就业
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消除城乡分割。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推动就业政策与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
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需求目录。
完善重点群体政策支持体系
培育劳务品牌,完善外出务工服务体系,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规模。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吸纳特定群体如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给予补贴。
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
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扶持个体经营发展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提供担保贷款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加大创业平台扶持
对在市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内正常运营的企业给予场地水电补贴。
支持转移就业
优化就业服务,助力劳动力市场供给方与需求方匹配。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提升劳动者素质,强化政策协同机制、优化社会资本带动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就业形势综合监测机制。
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和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