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级以上通常指的是在中国公务员体系中,担任厅局级及以上职务的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厅局级正职属于行政五级,厅局级正职及其以上级别为高级领导干部。这些干部通常包括: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如厅长、委员会主任、省局局长、市局长等;
地级市(自治州、地区行署)的书记、市长(州长、专员)、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等;
国务院各部委(部门)、直属机构、省级政府及其等同单位,以及军队总部和全军总医院等。
厅局级正职及其以上级别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地位较高,具有一定的权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