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子女赡养老人有以下规定: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
赡养的内容
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并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
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超出其能力的劳动。
特殊情况的赡养义务
对于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他们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同样,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他们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这同样需要孙子女、外孙子女具备负担能力。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
老年人可以要求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支付赡养费。
在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赡养不仅限于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非婚生子女。
赡养的方式和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以上规定旨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赡养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