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通常是六个月。这一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有明确的保证期间约定,则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默认为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等类似条款,则担保期限可能会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2年或其他更长时间。
此外,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可能会被免除保证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通常是六个月。这一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有明确的保证期间约定,则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默认为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等类似条款,则担保期限可能会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2年或其他更长时间。
此外,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可能会被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