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缴纳出资:
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应妥善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遵守公司章程:
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这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之一。
对公司债务的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
连带责任:
在特定情况下,如股东出资不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股东在履行这些责任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如参与公司决策、分配公司利润等。需要注意的是,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且以出资额为限,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