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常设有多个科室来处理不同的检察工作。根据提供的信息,检察院可能包括以下科室:
1. 办公室
2. 政治部(处)
3. 控告申诉检察科
4. 反贪污贿赂局
5. 反渎职侵权局
6. 侦查监督科
7. 公诉科
8. 监所检察科
9. 民事行政检察科
10. 职务犯罪预防科
11. 检察技术科
12. 计划财务装备科
13. 法警队
14. 纪检组监察科
15. 案件管理部门
16. 司法警察大队
17.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18. 其他根据地区和法律规定的特殊部门。
这些科室的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市级以上检察院可能设置有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综合业务部等。基层人民检察院可能设置有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部门。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具体想了解的内容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