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的标准值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溶解性总固体(TDS)
标准值为小于等于1000mg/L。
TDS值越高,表示水中含有的杂质越多,但并不意味着水质就一定越差,因为适当的TDS值有助于保持水的硬度和口感。
微生物学指标
饮用水中不得含有大肠杆菌等有害细菌,具体标准是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个/mL。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水的颜色不得超过15度,浑浊度不得超过1度,不得有异嗅和异味。
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不得超过250mg/L。
毒理学指标
饮用水中应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如重金属、有机物等,具体标准因物质而异,需参照相关法规。
其他指标
氟化物不得超过1.0mg/L。
硝酸盐在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不得超过100mg/L。
铁、锰、铜、锌等金属离子的含量也有具体限制。
综上所述,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除了TDS值外,还包括微生物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以及其他特定物质的限制。确保饮用水的水质安全,需要对这些指标进行全面监测和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