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不包括死刑复核)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长可能被羁押的期限为28个月加6天。这个期限包括了以下几个阶段:
1. 侦查阶段: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月。在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特别重大的复杂案件,还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2个月。
2.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为1个半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审的办案期限通常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一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期限都是法定最长时间,实际羁押期限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批准而有所不同。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且没有社会危险性,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而不计入法定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