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告发他人诽谤时,您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指控:
证明诽谤存在的大字报、录音、录像等:
这些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显示诽谤行为的发生。
证人证言:
证人的陈述可以证实诽谤行为的存在和具体情况。
物证:
任何与诽谤行为相关的物品,如书面材料、图片等。
书证:
书面证据,如信件、日记、社交媒体帖子等,可以证明诽谤内容的存在。
电子数据:
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上的帖子等电子形式的证据。
视听资料:
任何可以证明诽谤行为的音频或视频记录。
受害人陈述:
受害者的陈述,描述诽谤行为对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害。
鉴定意见:
如果需要,专家的意见或鉴定报告可以支持您的主张。
其他相关证据:
任何其他可以证明诽谤行为及其严重性的证据。
请确保收集的证据是真实、合法且相关的,并经过合法途径获得。在法律程序中,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