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
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
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户籍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父母证件: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果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照片: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无业或在校学生由档案保管部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公证处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证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