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通常简称为“师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它是教师职业特有的道德要求,体现了教师在教育劳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品质,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爱岗敬业:
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负责,乐于奉献,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与健康。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和创新精神,不以分数为唯一评价标准。
为人师表: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典范。
终身学习:
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养,追求教育创新。
教师职业道德不仅关乎教师个人职业发展,也影响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未来。践行这些道德规范是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