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1.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通常是雇主)在支付工资时,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代扣税款。
2. 工资的个税计算和缴纳遵循收付实现制,即个人在实际收到所得的时候才需要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3. 扣缴义务人需要在代扣个税的次月十五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并缴纳入库相关税款。
4. 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也应在次月十五日之前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5.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6.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简而言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通常是在次月十五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