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翻建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申请审批
申请人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并填写宅基地审批表。
村委会受理后,将召开会议进行审批,批准后需向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规划建设审查
乡镇建房办公室在受理申请后,会检查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若符合则批准,并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土地使用许可
县(市)土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后,若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将发放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建房许可证
申请人拿到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需再次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委会、乡镇建房办、县(市)规划部门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发放建房许可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能证明具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材料。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其他相关材料。
公示和审查
材料齐全后,需在村公示,若无异议,则报镇农村农业和社会事业局、镇自然资源规划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镇审批机构审批。
法律和规定遵守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翻建活动合法合规。
相关许可证件
如涉及城镇规划范围内,可能需要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对于危房翻建,可能需要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并申请危房鉴定。
完成建设后的手续
重建完成后,需到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请确保按照当地具体规定和流程办理,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