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的发明存在两个主要的争议点,分别是 卡尔·冯·德莱西和 西夫拉克。
卡尔·冯·德莱西
他被称为“自行车之父”,在1817年发明了名为“脚踏车”的交通工具,由两个轮子和一个框架组成,通过蹬踏来推动前进。尽管这个发明没有踏板和链条,但它被认为是自行车的前身。
西夫拉克
他被广泛认为是现代自行车的发明者,在1790年设计出了第一架代步的“木马轮”。这辆车没有车把、脚蹬和链条,只能靠人坐在车上,腿向后蹬来驱动。
综合来看, 西夫拉克被普遍认为是现代自行车的发明者,而 卡尔·冯·德莱西的发明则被认为是自行车的前身。因此,自行车发明者存在争议,但西夫拉克的贡献被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