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通常由以下机构开具:
1. 对于城市居民,贫困证明一般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然后需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核准并盖章,最后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2. 对于农村居民,贫困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先由村委会盖章,然后到乡(镇)政府盖章,最后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贫困证明需要明确写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且要求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简写。证明中还应清楚表述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和原因,并且要求使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
请根据您的户籍情况,到相应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遵循相应的申请流程和盖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