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附加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全车盗抢险:
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且经过公安机关证实,在2个月内未找到车辆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车辆损失。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在使用过程中单独破碎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自燃损失险:
因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故障或货物自燃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涉水行驶险:
车辆在涉水行驶中发生发动机损坏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不计免赔特约险:
在主险基础上,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扣除免赔额。
车上人员责任险:
当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或死亡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车上货物责任险:
车辆发生事故时,车上装载的货物受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车辆发生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车身划痕损失险:
车辆发生划痕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车辆在修理期间,保险公司每天给予一定的赔偿。
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翻倍。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当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当第三者因事故受伤需要非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提供道路救援、代驾、送车去年检等服务。
以上附加险种可根据车主的实际需求选择投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附加险种和条款,具体详情建议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