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的种类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促使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记过:
记录过错,以示惩处,适用于轻微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记大过:
记录较大或严重的过错,适用于较严重的行为,可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
降级:
降低工资等级,适用于违反纪律但尚可继续担任职务的情况。
撤职:
撤销现任职务,适用于行为严重,不再适合担任职务的情况。
开除:
取消公职,适用于犯下严重错误,失去担任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此外,对于党员而言,处分的种类还包括:
警告:党内最轻的处分,适用于一般性错误或轻微错误。
严重警告:比警告严重的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员党内职务,可能从最高职务开始撤销。
留党察看:对党员行为进行监督和改正,可能解除察看。
开除党籍:最严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的党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后,根据处分的种类,有不同的处分期限,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应解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