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
食品生产者资质:
确保食品生产者具备合法资质。
食品安全自查:
检查生产者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
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核实生产者是否持续符合生产许可条件。
前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了解之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生产环境条件:
确保生产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如清洁度、距离等。
进货查验:
检查食品原料的合法来源和相关证明文件。
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
评估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检验能力和产品检验:
检查生产者的检验设备和能力,以及产品检验情况。
贮存及交付控制:
确保食品在贮存和交付过程中的安全。
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了解不合格品的处理及食品召回情况。
产品标签及说明书:
检查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合规性。
从业人员管理:
核实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信息记录:
评估生产者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情况。
环境卫生:
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
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确保食品加工过程遵循相关食品安全规定。
餐饮具的消毒:
检查餐饮具的消毒情况。
库房及营业区的食品:
确保库房和营业区的食品储存符合要求。
进购查验记录:
检查食品进货查验的记录情况。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核查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用量是否符合规定。
设备和设施的清洁与安全:
确保用于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设备和设施清洁、无害,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个人卫生:
检查从业人员在参与食品生产时的个人卫生状况。
以上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