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材料是指用于证明个人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文件,通常用于申请国家针对贫困群体的救助帮扶政策,如低保、助学贷款等。这些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出具,并需要加盖相应的公章以证实其真实性。
1. 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2. 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户籍证明;
3. 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4. 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
5. 储蓄及其他金融性财凭证;
6. 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7. 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8. 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及推荐就业情况证明。
这些文件共同作用,以确保资源能够公平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