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以应缴纳的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两倍罚款。具体来说,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1. 罚款:处以交强险基本保费2倍的罚款。
2. 扣留车辆:车辆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直至按规定投保。
3. 扣分:根据具体情况,驾车人员可能会被扣分。
4. 保险公司不理赔:如果车辆未购买保险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条款,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