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是明代的一个特权监察机构,其职位设置如下:
行政长官
钦差掌印太监,全称职衔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尊称为“厂公”或“督主”。
属官
掌刑千户:负责刑事案件的调查和执行。
理刑百户:协助掌刑千户处理刑事案件。
其他官员
掌班、领班、司房:共四十余人,由锦衣卫拨给,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番役即番子或干事,由锦衣卫中挑选的精干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侦缉工作。
东厂直接归属于皇帝指挥,主要负责监察、缉捕和情报收集,与锦衣卫共同构成了明朝“特务治国”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