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建议,在预产期前至少提前15天向单位提出休产假申请,并提交医院出具的证明。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情况:
如果分娩过程中遇到困难,女职工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42天产假。
特殊情况:
如果有医院证明预产期提前,女职工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提前休产假。
工资和职位保障:
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和职位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合理安排产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