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享有以下待遇:
工资和补贴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在参会期间由所在单位发放工资和其他待遇。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根据情况由省级财政发放适当补贴。
活动经费保障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列入省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代表能够正常履职。
政治或司法保障
言论免责权: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人身特别保护权:为代表提供必要的人身保护。
其他待遇
代表在参会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相关政策和补助覆盖。
专职从事人大事务的代表(如人大常委、各处工作人员)是有工资的。
这些待遇旨在确保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不受经济条件限制,自由表达意见,并有效参与地方政治活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过去的实践,具体待遇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