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自己是隐形股东,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实际出资证明
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需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身份认可
与显名股东之间存在书面或事实上的协议,表明双方对代持股的合意。
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默认同意其股东身份。
权利行使证明
能够证明以股东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如参加股东会、指派董事、获取分红等。
合法性
投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认可
公司认可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程序要求
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如果能够满足上述条件,隐名股东可以依法确认其股东资格。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例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法律法规和法院判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