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是审计中获取外部证据的一种重要方法,其方式主要包括:
邮寄方式:
审计人员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独立寄发询证函,确保回函直接寄到审计人员所在地址。
跟函方式:
审计人员亲自将询证函送至被询证者,并在被询证者核对并确认回函后带回。
电子形式函证:
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直接访问网站等方式,审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电子函证方式,并考虑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积极式函证:
要求被询证者无论信息是否正确都必须回函确认。
消极式函证:
仅在被询证者不同意询证函信息时才要求回函。
肯定式函证:
要求被询证者确认所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确。
否定式函证:
仅在被询证者发现信息不符时才要求回函。
函证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包括证明信、证明函、证明书、证明签字和证明公章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审计人员都需要将相关的控制函证收发全过程记录和外部证据保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