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廉政党课、专题讲座、廉政文化活动等,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他们抵御腐败的能力。
坚持“四个必谈”原则,即日常开展沟通交流,定期开展例行谈话,不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经常开展提醒谈话,严管即为厚爱。
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包括廉政准则、廉洁从政规定、监督条例等,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行为规范,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如廉政监察、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推进权力监督制约
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把具有人财物审批管理职权的岗位全部纳入廉政风险防范范围,盯住掌握选人用人、资源配置、采购管理权限的人员。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机制,认真梳理风险,制定完善机制,细化风险防控点,能有效预防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发生。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同时,要加强对案件的剖析和总结,找出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铁心、铁面、铁腕惩治腐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查处一批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
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如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大常态化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责任制
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推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