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协商一致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法院通常会按照双方的意思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
协商不成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的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另一方,或者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条件更好的一方。
孩子的年龄和意愿
对于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
对于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考虑因素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父母对子女的关心程度等。
对于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或其他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如果孩子有特殊的健康需求,法院会考虑哪一方能更好地满足这些需求。
稳定性与连续性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尽量保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频繁变动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
其他考量
包括父母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资源、工作稳定性、时间精力等。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以上原则综合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