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确定。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和36%为两个临界点:
不超过24%的利息 :这部分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利息:
这部分利息被视为自然债务,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则不得要求返还;如果出借人未支付,则不得要求支付。即,这部分利息的约定虽然有效,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超过36%的利息:
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是违法的,属于高利贷行为,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如果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其约定也应遵循上述原则,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建议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明确约定利率,并确保利率不超过上述法定上限,以避免因利率问题产生法律纠纷。
如果借贷双方对利率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可以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进行协商。
对于已经发生的借贷关系,如果利率超过法定上限,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