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是一种合作社形式的经济组织,主要负责组织农村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同时管理和运营本级供销社所属的企业。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算是群团组织,但在机构编制调整后,供销社可能改名为供销联社,成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包括:
合作经济组织:
它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事业单位:
在某些情况下,供销合作社可能具有事业单位的属性,特别是在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机关。
企业性质: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可能具有企业性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经济合作社:
它主要从事农产品的收购、储存和销售,以及生产资料的供应等业务。
战略和规划组织:
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系统改革发展。
法治推进者:
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
服务提供者:
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公益性服务和其他政府委托的任务。
供销合作社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连接农民和市场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