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通常需要以下证件来证明其合法性和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允许工程开始施工的法定凭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允许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凭证。
在个人与开发商交易并登记过户后,通常只有一本证书,即 不动产权证,它综合了上述证件的信息,是房屋所有权的最终法律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转让需要依照《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设立、变更、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