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是一种股票交易方式,用于确定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以下是集合竞价的基本步骤和规则:
集合竞价步骤
确定有效委托
根据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和涨跌幅度确定最高和最低限价。
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系统自动撤单。
选取成交价位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若有多个价位满足条件,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集中撮合处理
买单按价格从高到低、时间先后排列。
卖单按价格从低到高、时间先后排列。
依次撮合买委托与卖委托,遵循“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原则。
行情揭示
揭示成交价位、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信息。
未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
价格优先:高于或低于集合竞价价格的买卖申报优先成交。
时间优先: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提交的申报优先成交。
最大成交量原则:选取的成交价位应能使成交量最大化。
集合竞价时间
上午:9:15至9:25。
下午:14:57至15:00。
注意事项
9:15至9:20可以委托和撤单,9:20至9:25只能委托不能撤单,9:25至9:30既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
集合竞价产生的开盘价在9:25至9:30之间确定,之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以上信息可以帮助您了解股票集合竞价的过程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