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产假政策如下:
基础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额外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地方规定:
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通常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有所延长。例如:
北京、上海:98天基础产假加上60天,共158天。
江苏:90天基础产假加上不少于30天,不少于128天。
广东:98天基础产假加上80天,共178天。
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他假期:
部分地区还规定了晚育假、授乳时间等,晚婚晚育者假期可延长至四个月。
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天数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