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包括以下职务:
1. 党支部书记:是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支部的全面工作。
2. 组织委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包括党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等。
3. 宣传委员: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包括党内外思想情况的了解,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4. 纪检委员: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党员遵守党纪国法。
5. 青年委员:负责支部的青年工作,联系和服务青年党员。
6. 统战委员:负责支部的统一战线工作,团结非党人士。
7. 保密委员:负责支部的保密工作,确保党的机密不被泄露。
8. 妇女委员:负责支部的妇女工作,联系和服务女性党员。
以上职务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设立,具体分工和职责可能因支部实际情况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