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度总收入是指家庭所有成员在一年内的收入总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家庭总收入
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
不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支出不应扣除。
家庭人均年收入
是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数量得到的平均数。
公式为:家庭人均年收入 = (工薪收入 + 其他收入) ÷ 家庭人口的总数。
示例计算
假设一个家庭有5个成员,其中两人工作,每人年薪为3000元/月,其他三人无收入。
家庭总收入
两人年收入总和 = 2人 × 3000元/月 × 12个月 = 72000元。
家庭人均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 72000元 ÷ 5人 = 14400元。
建议
在实际计算家庭年度总收入时,确保将所有成员的收入加总,并注意不要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实际可支配收入。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