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逮捕的期限最长为37天。具体来说:
1. 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30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2.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后,必须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 如果公安机关在30天内未能提出逮捕申请,或者人民检察院在7天内未作出决定,则拘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7天。
此外,如果案件情况复杂,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还不能终结,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如果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还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更新,因此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